刚好看到一篇文章,写得很好,正如同我的感受。我对他说i had a crush on you. 或者我喜欢你。但是我没有说love。这篇文章叫做“这世上有个词叫Crush,有多少人误把它当做Love”。
英文里有个词,叫crush。作为名词,还有一层意思:就是“短暂地,热烈地但又羞涩的爱恋”。
crush的意思,这么长,这么微妙,我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中文词来翻译。“心动”似乎是一个很接近的译法,但是“心动”与crush相比,在感情烈度上更微弱,在时间上更持久,而且有点朝恋爱、婚姻那个方面够的雄心。crush则不同,它昙花一现,但是让你神魂颠倒。
歧视人生体验中的大多数“爱情”,是以“crus”的形式存在的。如果让我摆着指头数,到底真正“爱”过多少个人,那恐怕也就是一……二……绝对不超过三个。但是如果让我想想,自己曾经对多少人有过crush,那就多得,哎呀,反正我都不好意思数了。
crush一般来势迅猛。初来咋到的时候,会让你误以为那就是爱情。它的爆发,一般是受了某个因素的突然蛊惑,导致你开始鬼迷心窍。有的时候,crush的原因小到莫名其妙。可能仅仅因为一个男人的手长得特别好看,而那天他用那双手为你夹菜来着,你就会喜欢他三天。还可能因为一个男人笑起来的神态特别孩子气,你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忘记那个表情。
但是开始时,你不知道那只是三天,一个星期的crush。你捧着自己“砰砰”跳动的心,想,他真好,真是无与伦比,真是我找了一辈子的人啊。
然后你开始幻想。有那么一段时间,少则几天,多则几个星期,你活得腾云驾雾。你幻想他来看你,你幻想你们走在大街上,过马路的时候,他拉住你的手,然后不肯放开。你幻想你们呆在房间里,换了三百八十种拥抱的姿势,却还是没有把要跟对方讲的话讲完。
等你把该幻想的幻想完毕之后,这个crush也就燃油耗尽了。
Crush是速朽的。它的残酷和优美,都在于此。
人们总是把crush误认为是爱情,败坏那份幻想的轻盈。人们迫不及待地要从那瞬间的光亮中,拉扯出一大段沉重的故事,最后被这沉重淹没,深陷泥沼,积重难返。
所以当crush来临的时候,放纵它,但无需试图抓住它,把它的头强行按到爱情的粮草当中去。你可以托着下巴,设计那些明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的每一个细节;与自己辩论下一次见到他时该穿的衣服、该说的话、该问的问题、该有的眼神,与此同时,你深深地知道其实下个月,你就会将他忘记。你迷恋这份幻想,但也停留在这份幻想。你看着手中的那根火柴,那么短,慢慢地烧到了指尖,然后熄灭。熄灭之后,你心存感激,为无边黑暗里短暂然而鲜艳的那点火焰。